預售房買賣熱潮假象內政部表示:最重可罰2500萬元
最近,有媒體報導稱,竹北和台灣的一些建築案件尚未取得建築許可證,但消費者突然在深夜在接待中心排隊,在出售時不得不抓住機會購買預售房屋。在這方面,內政部表示,建築商未取得建築許可證,即銷售或廣告等誤導性消費行為,違反了《公寓建築管理條例》和《公平交易法》,最重要的是新臺幣2500萬元,將督促地方政府加強審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罰,永不放寬貸款。
內政部表示,有媒體報導稱,台灣第七階段尚未取得建築許可證,即在網站上開放預約,以吸引消費者預約購買房屋。
內政部已在台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等相關人員合作,到銷售現場審查收集相關證據,一旦核實涉及違反公寓建築管理條例第58條,未取得建築許可證,最重可處20萬元;如果廣告中有誤導性消費者保護官和其他相關人員,在銷售現場銷售現場審慎評估和收集相關證書。
一旦核實,一旦核實如果涉及到違反公寓建築銷售法第258條規定的規定,就不得建築銷售許可以處理的預售許可以處理處理處理處理處理處理銷售許可以處理銷售。公眾發現房地產行業未取得建設許可證,擅自銷售的,可以提交有關證件,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查處理。
內政部呼籲房地產行業不要冒險,政府有決心實施公共權力,不允許市場炒作,以保護消費者權益,指導房地產市場的健全發展。